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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保监局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倡导的“小金融、大民生”理念,引导和支持青海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民生保障建设。

率先实现省级统筹,一次性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9月底,大病保险覆盖的人口从开始时的4,230,900人增加到4,569,800人。三年来,共有19.14万名大病保险患者支付了8.3亿元的大病医疗费用,其中单笔最高支付金额为38.98万元;大病保险补偿金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16.37%,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总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65.12%。

“三个率先”服务青海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率先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青海省政府在充分肯定2个州、1个市、1个县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开展委托办理工作,力争在年内实现全覆盖。形成了“青海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急救、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一体化”格局。

率先推动政府向全省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共有283,400名老年人参保,保费总额为8,716,100元,共支付177笔保费,金额为1,299,500元。

标题:“三个率先”服务青海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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