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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沪港通首例跨境操纵案的细节被媒体披露,唐默波一伙频繁买卖自己,利用高频交易操纵市场的手法也浮出水面。相关数据显示,高频交易比重迅速上升,高频交易和程序化交易有可能成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非法活动的“升级”工具。
据业内资深专家介绍,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证券监管机构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新的市场操纵行为的执法应对。
严格防范高频交易
高频交易是近年来金融媒体最常用的词汇之一。目前,高频交易还没有明确的定义。通常,它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使用高度复杂的技术和算法来执行不同的交易策略,在形式上,它的特点是典型的要素,如高速短线、快进快出、高频率和低利润积累,以及高比例的取消订单。
高频交易一直存在并迅速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以来,高频交易在发达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50%,尤其是在期货市场和跨市场交易中,从而改变了发达资本市场的原有市场生态和微观结构。
2010年的闪电崩盘、2012年8月的骑士资本(Knight Capital)和2013年8月的纳斯达克(Nasdaq)股市中断表明,一旦程序出错或市场发生变化,程序化交易可能会引发并加速连续退出,这加剧了流动性危机,在不同市场之间形成下行螺旋,对市场稳定造成灾难性影响。
值得监管机构更多关注的是,高频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很可能成为“升级”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非法活动的工具。这些策略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通过高频和程序化交易的方式,在没有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申报,制造某种证券的供求假象,意图影响证券价格的变化趋势。
“事实上,操纵市场的大多数花招都不是新的。技术的发展使原来的把戏适用于更大的规模,更大的规模,更普遍和更有影响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借助于程序化和高频交易,传统的虚假申报操纵方法已升级为欺诈和分层等高级形式,并已成为跨市场和跨产品操纵的一个新的活跃领域。近年来,发达市场的反市场操纵执法已广泛涵盖股票、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债券利率、市场基准和汇率。
立法来源和执法机关
同时采取两种措施或两件事来达到目的。
据专家介绍,“防患于未然”,已成为国际社会惩罚和遏制金融市场违法行为的重要共识。各国各地区降低了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标准、起诉标准和认定标准,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在执法标准方面,美国2010年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和欧盟2013年的《反市场滥用条例》(Anti-Market Imperations Relations)大幅降低了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将“故意”替换为“轻率”,并将“试图操纵市场”纳入监管范围。
在高频交易监管方面,《多佛法案》明确禁止利用高频交易进行欺诈。CFTC(2013)的解释性文件明确指出,欺诈的核心要素是“在交易前故意取消申报。”加拿大2013年发布的《涉嫌操纵和欺诈的某些交易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了涉嫌操纵和欺诈的五种交易策略,如欺诈、分层和取消订单。这些策略的共同特征是,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除了明确降低非法识别的标准外,还在新的操纵法庭的审判中引入专家证人,向法庭解释欺诈等交易的异常情况、真实目的和对市场需求的影响。
大力丰富监管资源
各国监管当局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丰富监管资源,扩大执法权力,重建执法程序和部门设置,并提高执法效率和专业水平。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资源的弱化和不足是导致监管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执法权威的缺乏、执法程序的繁琐和执法专业化水平的有限是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因素。
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前市场政策和国际事务部主管、前伦敦证券交易所监管部专家尼克贝利(nick bayley)表示,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加大了对执法部门人员和预算的投入,一些国家还进行了机构调整。
对此,他用一组数据解释道:从2008年到2015年,美国国会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投资逐年增加,2011年达到11.48亿美元,其中执法部门的预算高达3.9亿美元,居首位;联合王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从2006年的2,800人迅速增加到2011年的4,000人;香港证监会执法部和法律服务部的员工也达到了香港证监会员工总数的26%。
同时,精简执法流程,对执法部门实行专业化分工。证交会和其他机构实施了专门的战略改革,以加强针对市场滥用和市场不当行为的执法专业化。
此外,确保主管当局拥有必要的监管调查权力极其重要。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iiroc)有权要求任何高频交易商提供其所用算法的描述,并有能力在同一天获得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所有交易数据、交易参与者的身份数据和监管标志数据(如空标志和内幕标志)。
建立多层次
统一监控系统
三是建立多层次、统一的监控体系,完善基准利率、汇率等多个领域的违法线索发现机制。
据专家称,近年来,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致力于提高数据分析和技术能力,并为高频交易等新操作开发监测和分析工具。Sec花费40亿美元开发了综合审计跟踪系统(cat系统),该系统充分整合了分散在分散市场中的交易数据,并开发了市场信息数据分析系统(midas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对单个股票订单的毫秒级观察和分析。
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在美国,2011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起了735起执法行动,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调查了99起案件,创历史新高。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英国在2015年首次对达芬奇对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英国算法贸易公司的“多层诱惑”操纵做出刑事判决;在香港,2014年初,法院命令期货操纵国蔡斌赔偿投资者1300万港元,并首次对操纵市场行为提起刑事诉讼;2015年,加拿大发现并处理了20起诈骗案。新西兰首次对市场操纵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6月,新西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米尔福德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和解,该公司涉嫌利用市场准入线操纵股价。
尼克贝利表示,未来市场将继续变化,因此监管机构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在一个真正全球化的市场中,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有效合作至关重要。与10年前相比,监管者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种金融技术手段有了更深的了解。
打击新的非法活动
去年股市大幅波动后,高频交易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2015年11月,市场披露,“伊斯顿”在股指期货市场的总收入为20亿英镑,本金为680万英镑。今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外国媒体报道,今年8月底,高频交易领域最资深的公司imc也因高频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市相关机构已对部分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检查,并对一批频繁申报或取消申报、涉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账户采取了限制性交易措施。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互联互通的全面开放,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紧密联系、市场互联互通和基金产品的相互认可,内地资本市场与香港市场之间的风险传递、跨市场套利和违法犯罪蔓延将不可避免,跨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等各种证券期货欺诈行为将长期存在。国际市场上常见的各种新的操纵行为、内幕交易和跨境虚假陈述,将成为两地监管当局面临的重要执法挑战。
幸运的是,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已经就加强监管和执法合作、打击各种跨境违法行为达成了高度共识。自“沪港通”开通以来,两地证监会的跨境执法合作日益紧密,在发现非法线索、通报调查信息、协助调查取证等各个环节的协作和互助需求不断增加。沪港通首例跨境操纵案的调查表明,两地执法合作已进入实战阶段。
今后,两地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跨境执法合作相关安排,规范重大突发事件执法合作安排,开展更加有效的调查合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和落实。
标题:三举措提升打击新型市场操纵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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