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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30日电记者周燕报道,中国互联网(爱智、净值、信息)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8月初征求了相关会员单位的意见,经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同业拆借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正式发布。 这是协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发布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制定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发布的第一个标准。 标准的正式颁布和配套的自律体系将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业的信息披露行为,对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息披露问题主要集中在新兴的形式上,特别是在个人点对点借贷领域,信息披露不充分且不规范,问题平台往往存在披露虚假信息和夸大信息的现象。通过对多个平台的抽样调查,发现员工普遍存在自身信息、经营管理信息、贷款目标信息和收费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甚至一些问题平台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编造虚假信息迷惑投资者,如虚假网站域名备案、虚假公司营业地址、虚假投资项目和借款人、冒用正规金融机构名称或谎称有合作关系等。一些主动披露信息的平台不规范,覆盖面窄,如稀释或忽视投资风险。
据了解,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协会参考了相关国际互联网金融领域和国内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信息披露经验,广泛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人士等各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并征求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现实性、适当性和可行性。为确保标准的实施,协会还制定了配套的自律管理规范,并将信息披露纳入行业自律体系。
从文件内容看,协会制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包括术语定义、基本原则、披露指标和规范性附录4。根据“渗透”原则和“分级分类”概念,规定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根据业务本质进行披露,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应根据不同的业务进行披露。分层信息披露指标是根据平台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设计的。与8月初征求意见稿相比,协会对一些术语、披露要求和条款的解释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通过实施信息披露标准和配套的自律制度,金融消费者可以有效识别平台和项目风险,促进从业者识别“信息中介”的位置。与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有利于形成企业自主、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的“三股力量”,促进互联网金融业透明健康发展。
标题: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信息披露标准与配套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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