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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和议案:1 .取消中恒集团关于终止执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国海证券股份减持至3亿股以内的议案,第二项。中恒集团关于终止实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中恒集团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国海证券股份减持至3亿股以内的议案。
会议取消了中恒集团关于终止执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国海证券股份减持至3亿股以内的议案,该议案原定于2016年提交给中恒集团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恒集团关于终止实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宣布。
广西梧州众恒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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