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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0证券简称:南京港公告号:2016-047
南京港口有限公司主要资产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组申请材料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指引》,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并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告。
由于部分报送材料仍在处理和汇总过程中,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的日期将会推迟。材料齐备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特此声明。
南京港口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重组申请材料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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